山西新闻网 >> 地市频道 >> 晋城频道 >> 法治晋城

忒胆大!俩酒驾“的哥”被严处

时间: 2020年12月29日16:43 来源:晋城新闻网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交警一天查了27起酒驾

 

 

酒驾查处现场。

 

12月24日,交警共查处酒驾27起,其中饮酒驾驶人24名,醉酒驾驶人3名,而这中间还有俩“的哥”,驾驶出租车还敢喝酒!巧的是,俩“的哥”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12月24日20时51分许,郝某某驾驶出租车,在城区黄华街恒通韩国城路段,涉嫌饮酒驾驶被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3mg/100ml。21时37分许,史某某驾驶出租车,在城区绿苑路中后河社区路段,涉嫌饮酒驾驶被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

 

这俩“的哥”胆也忒大了,天天载客,竟然还敢酒驾。最终,史某、郝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会被予以处五千元罚款、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抄告车辆所在单位。

 

交警提醒,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郭婧)

(责编:张文卫、郝亚红)
分享到: 评论:

推荐阅读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片新闻
商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