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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建筑公司的负责人遇到烦心事儿
“6年了,可还有370万元的工程款没有要回来。”近日,一位叫张志忠的读者致电热线001,反映他遇到的烦心事儿。
张志忠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2014年9月,他们公司通过河南林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标后作为公司项目负责人修建沁水县柿庄镇柿庄村居民住宅楼两栋,共48套单元房,合同价约770万,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到现在甲方付款约400万,还有370万元的工程款没有付。无数次寻找甲方和当地镇政府都得不到明确解决办法。“6年过去了,这么多钱依旧拖欠着。生活都不能正常,工人们天天来找我要账。”张志忠说,“每次找到镇、村的负责人,得到答复就是再等等,可是这要等到什么时候呀?”
对此,记者联系到沁水县柿庄镇的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告诉记者张志忠所说确有其事,但是柿庄村委并没有集体收入,现在只能通过卖房子的钱来付工程款,现在房子根本卖不出去,所以工程款一直没有付清,村委和镇委也在积极想办法,解决款项问题。同时李先生也表示,这也不是短时间就能解决的,如果张志忠特别着急,目前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记者把李先生的回复告知张志忠后,他表示将继续和镇村负责人沟通,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高云)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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