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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严打涉VOCs行业环境违法行为

时间: 2020年06月28日16:58 来源:晋城新闻网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加强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严厉打击涉VOCs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工业涂装、汽车维修、印刷、加油站、餐饮等涉VOCs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

 

据了解,VOCs是臭氧的前体物之一,开展VOCs治理攻坚,是减轻臭氧污染的关键。今年3月18日晋城市印发的《晋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中明确,晋城市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晋城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确定的608家涉VOCs企业及“一厂一策”各项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全市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晋城市将进一步加强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主要涉及工业涂装、汽车维修、印刷、加油站、餐饮等五个行业。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餐饮行业的管控中,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餐厅、单位食堂等直接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要于2020年7月1日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其中,200座以上的大型餐饮企业和烧烤店要逐步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

 

同时,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油烟处理效率达到90%以上。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须安装于排风机之前,排气筒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放口必须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采样监测孔。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要根据油烟排放量大小定期清洗,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每年至少对油烟排放情况开展1次自行监测。

 

另外,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超标的处5000元罚款,对一月内第二次超标的处1万元罚款,对一月内第三次超标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治。(冯通)

(责编:张文卫、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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