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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主任刘志宏率领的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晋城市开展《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调研、乡村旅游领域法规立项调研和《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副主任史晓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阳城县润城镇砥洎城、北留镇郭峪古城,泽州县青莲寺、玉皇庙等地,就晋城市《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实施情况、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做法以及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传承传统文化、完善整体保护规划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实地进行了详细了解和现场查看,并听取了意见建议,对晋城市宗教事务工作、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以及乡村旅游发展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期间,调研组围绕乡村旅游领域法规立项、传统村落保护召开座谈会,与市、县、镇、村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希望晋城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利用好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统筹考虑传统村落与乡村旅游新业态的相互融合,因地制宜做好特色打造、产业配套、环境优化等工作。要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生态与发展并重原则,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大产业融合发展力度,提升文化旅游品质,塑造个性鲜明的乡村旅游品牌,提高全市传统村落、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当地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
常青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政府做好乡村旅游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扭住关键,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响晋城文化旅游品牌。二是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品,持续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三是要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让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成为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宝贵精神财富,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旅游产业带来的实惠,助力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副主任张葆、王联辉参加调研。(冯慧媛)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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