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开展卫生用农药经营整治专项行动
陵川县开展卫生用农药经营整治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程芳)夏日来临,蚊蝇活动频繁,防蚊驱蚊类产品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健康,陵川县农业农村局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蚊香、蝇香、驱蚊花露水等卫生用农药经营整治专项行动,守护市民“夏日清凉”。
据了解,卫生用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人生活环境和养殖业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蟑螂、蚂蚁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常见的卫生用农药有蚊香、蝇香、驱蚊花露水、灭蝇药、杀虫气雾剂、樟脑丸等。
本次检查以县域内经营卫生用品的超市、商店、日用百货店等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卫生用农药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标签标注内容是否合规、是否超过质量保证期、是否分柜销售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蚊香”“违规蝇香”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下架停售。同时,向经营者普及“中国农药信息网”“农查查”等平台查验工具的使用方法,引导其严把进货关。还通过发放《规范卫生用农药经营使用告知书》,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相关法规。
执法人员介绍,蚊香、驱蚊花露水等常见卫生用农药虽无需经营者持《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但经营产品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且标签、商标需符合规范。消费者除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外,使用时还要注意保持通风,将产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检查人员特别提醒,蝇香类产品因有效成分含量远超蚊香(最高达100倍),且部分含禁用农药,对人畜危害较大。长期连续使用蝇香产品,容易造成慢性、潜在的损害,甚至可能会出现神经麻痹、神经异常及头昏、头痛等症状。据现行法规,蝇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均被国家明确禁止,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违规经营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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