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公告
泽州县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晋工办发[2023]16号),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增强发展后劲,对符合返还工会经费(筹备金)条件的企业予以返还,现对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返还事宜公告如下:
一、返还对象
1.2023-2024年度依法缴纳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企业。(附件1、2)
2.2023-2024年度依法缴纳工会筹备金的企业。(附件3、4)
二、返还期限
全县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税务主管部门缴纳了工会经费(筹备金),以缴费日期为准。
三、返还流程
(一)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条件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15日前,提出返还申请。
(二)申报资料
1.晋城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
2.企业成立工会组织的批复文件;
3.企业工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确实无法开立企业工会账户的,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县总工会财务部。
地址:泽州县金村镇府城街县委县政府1号楼536室
电话:2033745
企业可通过登录“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搜索“晋城市总工会关于全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方案”下载“晋城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来源:泽州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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