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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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行政检查方面。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等情形。

(二)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

(三)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任性处罚,变相处罚等情形。

(四)异地执法方面。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违规实施异地检查等情形。

(五)其他方面。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等情形。

二、线索受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电话:0356-2054848

(二)受理举报电子邮箱:jcsjtyszhxzzfd@163.com

(三)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晋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太行路1512号)邮编:048000

四、注意事项(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涉企行政检查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晋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5月26日

来源:晋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编:陈建国、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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