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负债 险失唯一住房
检察监督踩下司法拍卖“急刹车”
莫名负债 险失唯一住房
检察监督踩下司法拍卖“急刹车”
“谢谢韩检,是您帮我保住了我的‘家’!”握着检察官的手,王某眼含热泪,将一面写有“急民所急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这场“房屋保卫战”终于在晋城城区检察院的监督下迎来了满意的结局。
“飞来横债”:离婚后莫名“被负债”,唯一住房突遭查封拍卖
王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苦攒钱买的房子,竟因前夫赵某多年前的一笔银行贷款面临被拍卖的风险。原来,2011年7月,赵某在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向某银行办理了一笔贷款,在其提交的《共同还款承诺书》上伪造了王某的签名,将其列为共同还款人。后因赵某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其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彼时王某已与赵某离婚,且早已从原住处搬离,并未收到诉讼阶段相关法律文书,法院缺席判决,要求她与前夫共同偿还七十余万元债务。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查封了王某的房产,并准备进行司法拍卖。
“我根本不知道这笔贷款,更没签过什么共同还款承诺书!”接到通知的王某又急又气,在向法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随即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鉴定,并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提交的《鉴定意见书》的检材为复印件,且鉴定样本为其单方提供,未经对方当事人质证,不予认可,驳回了王某的再审请求。走投无路之下,王某向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拨云见日”:笔迹鉴定揭开案件真相,司法拍卖48小时前紧急叫停
“两天后我的房子就要被拍卖了!检察官,您一定要帮帮我呀!我真的没签过共同还款承诺书!离婚后,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而且目前身患重病,要是房子再被拍卖,我们真的无家可归了。”王某哭着向检察官倾诉道。
受理王某的监督申请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启动审查程序。为避免王某唯一住房被错误拍卖,检察机关迅速通知法院中止执行,并调取了原审案件卷宗进行审查。检察官意识到,案件的关键在于那份《共同还款承诺书》上的签章是否真实。为此,承办检察官又向银行调取了赵某办理贷款时提交的《共同还款承诺书》的原件,并委托晋城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共同还款承诺书》上的签名及捺印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签名及捺印均非出自王某。至此,案件事实水落石出。同时,检察官也发现,一审法院在文书送达上也存在瑕疵,该案符合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的条件。
“握手言和”:检察监督促成和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一方面指出银行在贷款审核中的过错,明确王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王某情绪,告知其维权进展,缓解她的心理压力。证据面前,银行不得不承认贷款程序有瑕疵,主动联系王某,想通过和解解决此事。综合全案,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再审检察建议虽能纠正错误的裁判结果,但案件再审周期较长,为避免当事人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承办检察官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的理念,决定同步启动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希望通过化解矛盾彻底解决王某的后顾之忧。
最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银行主动撤销了对王某的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法解除了对王某房屋的查封。王某也向城区检察院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
从受理申请到解决问题,检察机关用最短时间为王某守住了“家”。这场“房屋保卫战”的背后,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民事检察和解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尝试,不仅通过精准监督查清案件事实,避免了错误执行,更以全过程矛盾化解让当事人免受诉累,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王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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