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一少年3个月内实施诈骗10余次
晋城一少年3个月内实施诈骗10余次
日前,尚未成年的小明(化名),采取虚构身份与紧急事由相结合的方式,短短3个月内在晋城实施诈骗10余次。7月27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小明被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姨,我父亲车祸突然去世了,我需要买些东西。”花圈店内,小明一脸忧伤,眼眶里甚至有点泪花。
“孩子你要坚强点,节哀。你需要买什么?我这有最新款的寿衣,还有进口的白菊……”店主李某开花圈店近20年,见多了生离死别,可看到眼前这少年还是心里满是同情。
“都要最好的,我妈在处理后事,让我先订。”小明随即挑选了3万余元的丧葬用品,“可我这手机没钱,您能不能先借我2000元?我去隔壁再买点其他东西,回头我妈过来,连之前的账一起结。”店主李某不知其中有诈,通过微信转给少年2500元,少年走后再也没有出现。
3天后,李某在派出所才知道,那个“父亲去世”的少年,前一天还在某茶业店“订”了10万元“老班章”等名贵茶叶。当时他说自己系某豪车租赁店负责人,经常谈业务,向店主暂时借2000元,随后一起结账。在侦查中警方还发现,小明之前在烟酒店、调味品店、便利店等地扮演过即将结婚的“新郎官”,挑选大量商品后,以要给司机小孩发红包需要现金等为由,骗取街边商户老板财物。短短3个月内,小明采取虚构身份与紧急事由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实施诈骗10余次,涉案金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受害商户涵盖各类中小经营主体。目前,小明被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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