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公安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沁水公安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近日,沁水公安发布通告,自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未成年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县城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国省道、农村道路、学校周边以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对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园周边、商场超市、公园广场等未成年人活动集中区域,对未达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学生,通知监护人到交管大队签订《晋城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监护承诺书》,同时将未成年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教育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希望家长及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向未达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提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广大居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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