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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網友關注晉城市“養犬新規”

時間: 2020年06月24日15:15 來源:晉城新聞網進入論壇手機讀報

 

養了禁養犬隻咋辦?流浪狗如何治理?……

 

 

一位市民正在遛狗。

 

 

公園內隨處可見遛狗者。

 

7月1日起,晉城市出台的第一部政府規章——《晉城市養犬管理辦法》(后簡稱《辦法》)將施行,這引起了市民和網友的廣泛關注,大家紛紛表示《辦法》制定實施非常適時,也很有必要。

 

網友留言為《辦法》點贊

 

對於即將出台的《辦法》,絕大多數網友留言表示了支持。

 

@徐慧琦:這個真好,傍晚帶著孩子出來走路,總時不時在小區遇到犬類,是真害怕,出台《辦法》,希望這種情況能好點,希望廣大市民能文明養犬,為晉城市創建文明城市貢獻力量。

 

@莫言:狗狗是人類最忠實的伙伴,我們飼養人有義務保護好自己家的狗狗,更有責任為自己家的狗狗做好衛生清理,不要讓狗狗在任何場合下隨便咬人或者隨地大小便,愛狗狗也得教育狗狗。

 

@崔永和:地方法規,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違反養犬的行為,執法部門要大膽亮劍。必須長久堅持!

 

@寧靜致遠:堅決支持!嚴查嚴管!

 

@牛三:文明飼養寵物,是對動物生命的尊重,也是對他人生命健康負責的行為。其實不止是狗,其他寵物也需要文明飼養。願我們的生活環境越來越和諧!

 

@伯爵:這是晉城市第一部政府規章,制定政府規章屬於立法活動,《辦法》更具法律效力。

 

@愚夫山人:不文明養犬有四個不好的表現,一是狗屎遍地,二是小孩害怕,三是被咬瘋病,四是鄰裡不安。有了《辦法》這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鄭,重其事:加大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文明養寵。

 

@享受生活:養狗人光養不管,早上出門就是狗屎,走路光看腳下不敢看別處。《辦法》的出台,讓養犬人從此不能再任性。

 

為不文明養犬劃了紅線

 

當下,晉城市“創文”工作進行得如火如荼,《晉城市養犬管理辦法》無疑為打贏這場維護城市形象的“榮譽之戰”增加了砝碼。

 

《辦法》共25條,對規范養犬行為、界定管理責任、明確處罰依據等方面都給出了清晰的定義。其中第七條“家庭在重點管理區內養犬,每戶不得超過一隻”引起了市民李女士的注意。她告訴記者:“我住在鳳鳴小區,我們鄰居養了3隻泰迪,雖然泰迪可愛又不易傷人,但每次遇到這位鄰居帶著3隻狗一起出門,心裡還是很害怕,盡量避開它們,所以我非常同意一戶一犬。”一戶一犬能從數量上壓縮養狗的數量,一定程度上降低狗惹事的風險。

 

6月16日一大早,在西秀園,市民劉先生正在鍛煉,提起《辦法》的出台,他表示雙手贊同。“經常來西秀園鍛煉,總能看到遛狗的人,他們中多數連狗繩都不拴,任由自家的狗在公園跑來跑去、隨地大小便,經常看到園區的工作人員拿著工具清掃各處的糞便,早盼著有人能管管他們了。”劉先生說。

 

遛狗不牽繩、犬隻隨地便溺、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辦法》的出台,相信這些寵物狗主人的任性行為,會得到有效管理。

 

此外,《辦法》還規定:攜犬乘坐電梯的,要避開高峰期﹔禁止攜犬進入機關、學校、醫院、影劇院、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體育館等公共場所。市民賈女士說:“有的狗在電梯裡大小便,一進電梯就有一股尿騷味,所以我特別支持晉城市出台這個《辦法》!”

 

趙先生住在一個由幾十戶獨家院構成的小區。小區內有個別居民養犬好多年,開始也沒有太在意,后來由於有一家的狗,老是在隔壁鄰居的大門外大小便,更讓人生氣的是,狗主人也不及時清理,時間一長,鄰裡關系也受到影響。還有一家養的狗體型較大,隻要狗跑出來待在小區不寬的通道邊,即便是不咬人,“汪汪”狂叫幾聲,也嚇得人不行。“城市就應該有個管理辦法,從法規制度層面,來規范市民的養犬行為。這既維護了社會公德,還提高了城市文明水平。”趙先生說。

 

飼養哈士奇已經多年的馬先生坦言,因為害怕犬吠打擾到其他住戶,他平時都是將狗放在地下室中飼養。“《辦法》對於養狗的人來說,需要注意的地方的確是多了一些。”馬先生表示,《辦法》的確可以營造出一個更好的環境。

 

現在養狗的人不少,可是要做到文明養狗,不僅需要個人道德的自覺,更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段女士飼養小型中華田園犬十年,她認為《辦法》的出台,就為不文明養狗行為劃下了紅線,譬如對帶狗進入公共場所、外出遛狗清理犬隻糞便都有詳細規定,對違反規定的養狗人先給予警告教育,對仍不改正的處以罰款處罰。管理辦法的出台不是為了處罰,主要目的是為了引導督促養狗人文明養狗,讓我們的城市更干淨更美麗更文明。

 

市民希望能有禁養犬的過渡辦法

 

據介紹,晉城市的公安機關會同畜牧獸醫部門向社會發布《晉城市建成區禁養犬類名錄》,包括烈性犬和犬隻直立時前足到肩部最高點的距離超過45厘米的大型犬。

 

採訪中,市民劉先生說:“有的人已經養了禁養犬隻,長時間的共同相處,狗和主人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誰也不願意不負責地將這些狗丟棄,這可怎麼辦?”

 

“我養的薩摩耶十歲了,屬於第二類大型犬,可我真舍不得丟棄它。”網友魑魅魍魎建議:“已經養了大型犬和烈性犬的應該去公安部門備案,提供身份証信息,辦理狗牌,強化狗主人的責任,避免一刀切,如果一下禁養的話又容易造成很多大型犬被遺棄,從而又多了很多流浪狗。”

 

高女士已經養狗10多年,她認為,新條例對於家中已經有2隻以上寵物犬的市民來說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據我所知,很多家庭都養有2隻犬甚至更多,這樣的犬隻應該怎樣處理呢,也需有一個過渡辦法。”

 

記者了解到,《辦法》規定:建立犬隻收容領養機制,公安部門負責犬隻收容管理﹔政府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動物保護組織等社會團體和動物診療機構參與犬隻收容、領養等活動。愛狗人士郭女士表示,“流浪狗的收容救助,不但可以讓城市環境更安全,也可以讓流浪狗有個家。”

 

近年來,雖然在相關部門的努力之下,流浪狗治理措施在逐步推行,但流浪狗問題依然存在。“其實,流浪狗的管理,首先要從源頭上加強管理,減少棄養,養狗人不能想養就養,不想養就隨意丟棄,要讓養狗人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起該有的責任,同時也可以呼吁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愛心人士參與流浪狗的收容和救助。”張女士說,開展犬隻收容工作,有利於減少流浪犬隻的數量,防止犬隻疫病的傳播,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公共安全。同時,允許愛狗人士領養犬隻,也有利於為收容犬隻提供更好的生存環境。尊重每一個生命,也是一個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吳韶霞 高雲)

(責編:張文衛、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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