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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市出台市級勞務品牌建設標准及認定獎勵暫行辦法

時間: 2021年01月26日15:51 來源:晉城新聞網進入論壇手機讀報

 

強化供需對接 擴大勞務輸出

 

晉城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印發《市級勞務品牌建設標准及認定獎勵暫行辦法》,明確市級勞務品牌的建設標准、認定程序、資金獎勵、管理和考核,旨在通過進一步強化供需對接,擴大有組織勞務輸出,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從鬆散型向有序型、從數量型向質量型、從體力型向技能型轉變,培育和壯大晉城勞務品牌。

 

該辦法指出,勞務品牌是指由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培訓機構等培育基地發起的勞務,且勞務的從業人員普遍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能或從事某一行業、工種、職業的傳統,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並在人力資源市場上佔有一定的份額,享有較高的知名度、信譽度和競爭力。在建設標准上,市級勞務品牌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擁有獨立品牌名稱或商標等區別性標識,品牌主體歸屬清晰,勞務特色鮮明,在人力資源市場上佔有一定份額,享有較高的知名度、信譽度和競爭力,品牌從業人員達到一定規模(超過1000人),從業人員工資收入高出該行業從業人員平均工資10%以上,有較強的影響力﹔勞務服務功能健全,勞務培訓、輸出、跟蹤服務等工作規范有效開展,服務對象幫扶政策精准落實到位,合法權益及時得到切實維護,相關補貼資金申請使用真實合規﹔年培育品牌從業人員不少於500人,培訓合格率不低於80%,有穩定的勞務輸轉渠道,每年通過勞務品牌轉移就業本地農村勞動力300人以上,帶動農村貧困勞動力增收脫貧效果明顯。

 

市級勞務品牌認定按組織申報、實地考核、評審認定三步實施。其中,組織申報,每年11月1日至15日,由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業協會、培訓機構等培育基地向當地人社部門自主申報﹔實地考核,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經初審合格的,於11月20日前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收到初審資料后,於12月5日前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考核﹔評審認定,在實地考核的基礎上,市人社局在7個工作日內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為晉城市市級勞務品牌,頒發牌匾、証書。

 

資金獎勵方面,經認定的市級勞務品牌,由市政府對其培育基地給予一次性財政項目資金扶持,標准為每培訓一人300元、輸出一人200元,每個品牌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所需資金從市本級就業專項扶持資金中列支。 扶持資金主要用於勞務品牌培育基地能力提升,具體使用范圍為:開展勞務品牌對應工種培訓所需設備購置、維護與改造及原材料消耗﹔勞務品牌培訓課程、教材開發及勞務品牌培訓教具、教材購置的開支﹔聘用勞務品牌培訓教師的開支﹔勞務品牌培訓師資的提升培訓開支﹔勞務品牌培訓場地升級改造開支。需要注意的是,勞務品牌培育基地對扶持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資金使用不能向前追溯,且不能使用現金支付。嚴禁用於“三公”經費、人員津補貼等一般性支出。資金使用管理計劃要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備案,並按時、如實報告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接受當地人社、財政等部門的監督管理。

 

經認定的市級勞務品牌,其培育基地要在2年內完成能力提升建設,具備為從事該勞務品牌對應行業(工種、職業)的從業人員提供“培育—推薦就業—跟蹤服務”一條龍服務的能力。要抓好師資建設、課程開發、教學管理等方面工作,同時根據需求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分期培訓的實施方案,每年開展勞務品牌培訓不少於600人,培訓合格率達90%以上。要建立穩定的勞務輸轉就業渠道,經基地培訓合格后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成功率達70%以上。(盧科 劉洋)

(責編:張文衛、郝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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