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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聞網晉城頻道訊 日前,高平市啟動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源頭治理。
據交警部門統計,近年來,高平市發生的各類交通事故中,電動車發生的事故佔比很高。為此,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多部門召開電動車源頭治理工作部署會議,就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副所長王劍岳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晉城市電動車管理條例》,近日,開始對電動車從源頭進行管理,禁止商家銷售不合格電動車。現在市場上售賣的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都需要合格証,需要上牌照。電動自行車牌照底色為綠色,牌照編碼分為兩行,上面一行為白色漢字的“晉城”字樣,下面一行為六位的白色數字編碼。電動摩托車屬於輕便摩托車,需要按照機動車管理,上機動車牌照、交保險、取得摩托車駕駛証。

目前,電動自行車牌照在部分電動車銷售企業門店就可以登記上牌、購買保險﹔電動輕便摩托車牌照還需要到市交警大隊車管所進行登記上牌。

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牛潔卿解釋道:“電動自行車雖然不需要駕駛証,但是上路行駛也是有要求的。一是需要上綠色的電動自行車標准牌照,二是駕駛人必須年滿16周歲,無論是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都必須戴安全頭盔。”
據悉,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僅僅是一個開始,后續工作還有很多。高平市公安交警大隊提醒廣大市民要認識到不合格電動車的危害性,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山西省政府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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