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州縣企業工會經費(籌備金)返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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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關於實施小額繳費工會組織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補充通知》的通知(晉工辦發[2023]16號),進一步支持企業發展,加強工會組織建設,推動實體經濟降本增效,幫助企業減輕資金壓力,增強發展后勁,對符合返還工會經費(籌備金)條件的企業予以返還,現對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返還事宜公告如下:

一、返還對象

1.2023-2024年度依法繳納工會經費低於1萬元(不含)的小額企業。(附件1、2)

2.2023-2024年度依法繳納工會籌備金的企業。(附件3、4)

二、返還期限

全縣符合返還條件的企業,於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稅務主管部門繳納了工會經費(籌備金),以繳費日期為准。

三、返還流程

(一)申報時間

符合工會經費(籌備金)返還條件的企業應於2025年12月15日前,提出返還申請。

(二)申報資料

1.晉城市小微企業工會經費(籌備金)返還申報審核表;

2.企業成立工會組織的批復文件﹔

3.企業工會銀行開戶許可証復印件(確實無法開立企業工會賬戶的,提供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証復印件)﹔

4.以上材料均須加蓋企業公章,送至縣總工會財務部。

地址:澤州縣金村鎮府城街縣委縣政府1號樓536室

電話:2033745

企業可通過登錄“晉城市人民政府網站”搜索“晉城市總工會關於全市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的方案”下載“晉城市小微企業工會經費(籌備金)返還申報審核表”,也可通過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

(來源:澤州工會)

(責編:陳建國、郝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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