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妞妞”歸家記
神農司法所巧解女童撫養難題
三歲“妞妞”歸家記
神農司法所巧解女童撫養難題
“真沒想到事情這麼圓滿解決了,現在日子過得踏實,妞妞和我們越來越親了......”近日,高平市司法局神農司法所在調解回訪中,村民林芳(化名)緊緊握著調解員的手,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笑意。誰能想到,一個月前,林芳和丈夫張斌(化名)因為三歲女兒妞妞的撫養問題吵得險些離了婚。
林芳有過兩段婚姻,妞妞是她與前夫的女兒,原本商定離婚后妞妞由前夫撫養。然而一個月前,前夫因醉駕遭遇車禍,徹底喪失了勞動能力。前夫的父母年過七旬,連照顧兒子都力不從心,更別提再拉扯一個三歲的孩子,他們找到林芳,希望她能將妞妞帶走。得知女兒的境況,林芳心如刀割,回家與現任丈夫張斌商議,沒想到張斌強烈反對,多次爭吵過后,張斌甚至表示,“接回來,就離婚!”
一邊是血脈相連的骨肉,一邊是剛滿一年的婚姻,林芳哪個也放不下,來到神農司法所申請調解。“我是孩子的媽,不能眼睜睜看著她受苦不管。可硬要把女兒帶回來,這個家可能就散了。”林芳紅著眼圈說,她與張斌相識時,曾坦誠告知過自己的婚史和妞妞的存在。那時張斌雖有顧慮,但想著孩子隨前夫生活,仍舊和她結了婚。誰也沒料到,剛過了一年,一場車禍就讓他們的婚姻亮起了紅燈。林芳希望調解員能勸解張斌,答應她將女兒接回家撫養。
了解情況后,神農司法所迅速組成調解團隊,到村裡進行外圍走訪,經過了解得知張斌不善交際,性格內向寡言,三十多歲才結婚,但婚后和林芳的感情一直很好。
“既然感情好,為啥寧肯離婚也不讓接回孩子?”帶著這個疑問,司法所長和調解員敲開了張斌的家門。
“這不是讓人笑話呢。”面對調解員,張斌積壓已久的委屈傾瀉而出,“我頭婚找個二婚的,本來村裡就有人說三道四。現在還要替別人養孩子,我這臉往哪兒擱?再說她有親爸,我就算把她養大,將來我不還是個外人?”
“現在帶著孩子再婚的家庭多了,不丟人。”調解員聽出了張斌的心結,趕忙寬慰。“你的為人,我們在村裡都打聽過,大家說你雖然話不多,但心眼好。這女兒,不管從法律還是情理上說,林芳都得撫養。你要是能和她一起承擔,大家隻會夸你有擔當,哪能笑話?”調解員推心置腹繼續剖析,“要是不管,孩子扔在她爸那邊,林芳也不安心。”
所長和調解員把道理說了一籮筐,可張斌依舊眉頭緊鎖,不肯表態。調解員決定換個思路,找張斌的父母聊聊。
一見面,老兩口就拉起了他們的手:“張斌性格孤僻,找個媳婦不容易,我們就盼著他倆好好過日子。隻要他們能過好,我們願意幫著照顧妞妞。可全家就靠張斌一個人掙錢,將來他倆再生一個孩子,怕負擔不起。”老兩口說出了心裡的顧慮,同時也明確表態,若林芳的前夫能分擔撫養費用,他們一定會勸說兒子接受妞妞。
隨即,調解員來到林芳前夫家走訪。林芳前夫的父母老淚縱橫:“我們也舍不得送走孫女,可妞妞大了,不光是吃喝,還要上學讀書,我們能力有限,怕在學習上耽誤孩子。”得知林芳的困境后,老兩口又主動提出,隻要能盡心照顧孩子,讓妞妞平安順遂地長大,他們願意每月或一次性支付撫養費,不過錢必須用在孩子的生活和學習開銷上。
帶著前夫家的意見,調解員再次坐到張斌和他父母面前:“對方主動承擔撫養費,你們的生活壓力就小了不少。孩子剛三歲,正是最依賴父母、最需要建立安全感的時候,你每天照顧她,將來長大了,怎麼會不認你這個爸?”
張斌的態度有了鬆動,調解員趁熱打鐵:“《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也有明確規定,隻要你盡到撫養教育的責任,形成繼父女關系,法律上她就是你的女兒,對你就有贍養義務,跟親生的一樣!”張斌緊鎖的眉頭慢慢舒展,他點頭答應,願意和林芳共同撫養妞妞。
孩子的未來有了保障,隨后,在神農司法所的積極協調下,林芳與前夫就孩子的撫養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了《撫養協議》,明確由林芳前夫一次性支付10萬元撫養費,存入女兒妞妞的專屬賬戶。為切實保障孩子權益,確保專款專用,協議同時約定,前夫一方擁有對該賬戶的隨時監管權。至此,這起因撫養問題引發的糾紛終於得到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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