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镇)和中国传统村落226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26处,古建筑5447处。近日,由晋城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传统村落与古建筑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

11月17日,《传统村落与古建筑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与意义、核心内容、创作亮点作了详细介绍,并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该《实施意见》由四部分内容构成,重点建立了四项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七部门将搭建传统村落与古建筑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文物普查、违法线索、案件办理、修复进展等信息实时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形成动态监管网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七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联席会议,每年定期会商,遇重大案件随时调度,共同研判重大疑难问题,协调跨区域、跨部门案件办理;联合行动机制。重点开展“三个联合”:联合执法巡查,在重点村落和古建筑设立“守护站”;联合普法宣传,举办“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普法宣传系列行”活动;联合调研督导,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源头治理。专家智库机制。组建由法律、建筑、文物、规划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保护专家库,为执法司法、政策制定、修缮保护提供专业支撑,并探索设立专家咨询人,强化司法、执法案件办理中必要的专业支撑。
《实施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晋城市古村古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正式形成,其意义不仅在于守护了晋城丰富的文化遗产,更通过文旅康养赋能等实践,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下一阶段,七部门将重点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陈建国)
编辑:程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