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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牵出“连环案” 沁水法院一揽子调解定分止争

时间:2025-12-30 14:30:53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在建设工程领域,从发包、分包到施工、结算,环节复杂、责任交织,一旦发生纠纷,常常引发“连环案”。近日,沁水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争议与工人受伤赔偿三项纠纷“打包”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某建设公司将其承包的某工程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山西某工贸公司,双方约定了工期、单价等内容,建设公司员工汪某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对接工作。施工结束后,双方结算,建设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20余万元未结清。工贸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汪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公司则提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并称因工贸公司原因导致工人受伤后未处理,欲提起反诉。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向建设公司释明,工人受伤赔偿属于侵权纠纷,与工程款纠纷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依法不能作为反诉受理,可另行起诉。但考虑到工程质量与工人受伤两件事与工程款纠纷紧密相关,且是彻底解决矛盾的关键,法官决定将三项争议一并纳入调解。经多轮沟通,法官向各方明晰法律关系、分析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工程款、质量索赔、受伤赔偿全部妥善解决。

法官说法:根据法律规定,反诉需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本案中,工程款纠纷与工人受伤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故反诉未获受理,当事人可另案起诉。但为了一次性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可将多个关联纠纷纳入调解,推动“一揽子”解决。

本案通过灵活运用调解机制,将可能衍生多个案件的纠纷一次性化解,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高效解纷的理念。(柴玉平)

编辑:程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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