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范围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严密防范违法违规飞行引发的公共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稳定,晋城市公安局于1月8日发布通告,即日起将对全市范围内民用无人机开展治安管理实名登记工作。
登记范围为:凡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包括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应当按要求进行治安管理实名登记。登记时限有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现有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应在30日内完成登记;新购买民用无人机的(含线上、线下渠道),须于购买之日起7日内完成登记;民用无人机发生转让、报废,或登记备案信息(所有人、用途、设备参数等)变更的,须于变更之日起7日内通过原登记渠道更新信息;民用无人机销售企业须在销售时主动要求购买者完成实名登记,并协助做好引导登记工作。
如何登记?第一步:民用无人机所有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或“晋来办”APP扫描右方二维码或点击“晋城公安”公众号下方“太行枫警—无人机治安管理”栏目,进入“晋城市民用无人机治安管理平台”界面,签署承诺书后填写无人机所有者和无人机相关信息,即完成治安管理登记流程。第二步:完成治安管理登记后,界面会自动跳转至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下载与打开”界面。若未在UOM平台进行实名注册,民用无人机所有者需下载APP或打开网页平台,根据流程在UOM平台中进行实名登记;若所有者已完成实名登记,需保留UOM登记信息以备查验。以上流程结束后,完成实名登记步骤。
公安机关提醒,未经实名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请广大民用无人机所有者积极配合登记工作,如实填报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程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