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晋城市经济发展、居民消费水平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经晋城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上调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新政策自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城市低保:全市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20元,较原标准人均每月增加30元。农村低保:全市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690元,较原标准人均每月增加35元。
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同步调整提升。
从7月份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新标准足额发放补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补贴按时足额到位。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此次提标将进一步提升晋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编辑:程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