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川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我在路上看见一只飞不起来的大鸟,车来车往地怕出什么危险,就赶紧送到这里了。”7月7日11时,一名游客来到附城派出所求助,称在附城镇至丈河村路段发现一只受伤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通过上网查询,得知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接到求助后,值班民警立即检查雕鸮状态,发现这只“猛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凶,一双大眼睛在房间内看来看去,十分可爱,但因其嘴部与翅膀受伤,暂时丧失了飞行能力、滞留在路面。为避免雕鸮二次受伤,民警做好防护后将其临时安置,并悉心看护,保障其状态平稳。

为确保雕鸮及时得到专业救治,民警随后与陵川县太行第一山国有林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现场信息和临时安置情况。工作人员抵达后,立即对其伤情进行复核检查,确认无误后,双方完成交接,雕鸮随即被送往救护中心,进行后续专业治疗与康复养护。
7月16日,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将恢复健康的雕鸮放归大自然。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下一步,陵川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伤害、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引导辖区群众主动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构建警民联动、全域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全力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王艺霏)
编辑:程培青